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3号令
2021-08-07 20:55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卿瑶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1945

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3号令

各乡镇、县直及驻桑相关单位:

一、种养大户急需的化肥农药、饲料等生产物资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供货商保障供应;

二、配送车辆凭特殊车辆通行证通行,跟车的装卸工不得超过2名且需持有工作证;

三、加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;

四、种养大户生产的农产品优先保障县内供应;

五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产品检测、监管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。

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1年8月7日

责编:李卿瑶

来源:桑植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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